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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0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0/06/17   作者: admin   点击:
2010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的学科分类:增设管理学科,主要包括经济管理、公共行政管理等研究方向。具体学科分类如下:马列·科社,党史·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哲学·伦理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管理学,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项目申请书不要细分填写到二级学科。项目类型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成果立项项目填写。
      2.项目申报类别及要求
      第一类是重点项目。今年除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外,其他类别项目不设课题申报指南,申报者可在导向正确的前提下自由确定选题该类项目需提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7份、活页5份。
            第二类是基地委托项目。省社科规划办所属的每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可申报1项基地委托项目,基地委托项目的主持人须由基地负责人和首席专家共同确定。基地委托项目申报应注意惠及面,防止出现过于集中于个别人的现象。申报材料只需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委托项目审批书》2份,由基地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首席专家签字,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按程序立项。
      第三类是成果立项项目。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立项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要求,申请立项成果应是已获得学术理论界公认的学术理论水平较高的、应用对策价值较大而又从未获得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申请立项成果必须是已出版的丛书、著作或系列论文。丛书或著作必须以申报者为主完成,系列论文必须是2009年7月以来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3篇以上(含3篇)且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家级权威学术期刊才能申报。申报时需交《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申请书》4份,以丛书或著作申报的提供成果原件一份,以系列论文申报的提供装订成册铜版纸封面的复印件一份(必须由所在学院科研秘书鉴定成果原件,签署证明真伪的意见并签署鉴定人的姓名并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第四类是奖励项目。为了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按时结项率和结项成果的优秀率,省社科规划办继续对按时完成且成果被全国社科规划办鉴定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奖励1项省社科基金项目。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奖励项目,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奖励项目审批书》2份,由所在单位组织3名以上专家联合推荐,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按程序立项。
   第五类是外语科研项目。2010年到2012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设立外语科研项目。该项目性质为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与当年省社科基金一般资助项目一致。凡从事外国语言文学教学科研的人员都可申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原立项由湖南省社科规划办资助的项目继续保留,原立项由所在单位资助的项目改为由该项目资助。申报时仍按外国语言学或外国文学学科填写,不单独注明申报该项目。该项目立项后,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根据立项通知将资助经费拨付到项目所在单位帐户,每年集中拨付一次。   
   第六类是一般项目。该类项目需提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7份、活页5份。一般项目中有一定比例的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一般项目没有获得立项资助愿意转为自筹经费项目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注明。
      3.根据省社科规划办规定,承担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次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4.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由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申报。继续将统一战线理论研究项目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年度规划,作为马列学科申报,按程序进行评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由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申报项目受理程序和要求
  1.我校2010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和受理全部通过《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有意申报的老师从学校科技处网站主页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点击科研项目,再点击项目申报,然后从操作栏进入申报。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将申请书及其活页作为附件上传。 
  2.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自拟并打印,时间请署2010年9月9日)、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  所有申报材料须经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合格后(机关行政人员申报的项目由科技处直接审核),再按要求进行打印和装订,并用纸制标准文件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的正面贴好申请书的封面,于2010年9月9日前审查合格的正式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未经审核即自行打印和装订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附件(具体见学校科技处网站):1.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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