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馆:
2013年科技基础数据是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计算和校院二级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基础数据录入
表1 基础数据录入日程安排
责任人 |
事项 |
科研人员 |
修改个人信息; 整理并提交当年相关的成果复印件(见表2); 填写 |
科研秘书(或职能处室办公室负责人) |
填写并提交《科研人员异动信息表》; 审核本单位人员信息; 填写并提交《三大检索论文汇总表》 |
科技处 |
录入项目及成果信息(论文除外) |
表2 需要提交科技处的成果复印件
名称 |
具体要求 |
论文 |
期刊首页、正文首页复印件(①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首页复印件(标注作者的中文姓名)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交至科技处;②其他论文复印件由科研秘书代为保管,备科技处核查) |
著作 |
封面、扉页及封底 |
鉴定成果 |
《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 |
专利 |
①申请且已受理的专利请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及《专利申请书》(有全体发明人名字页); ②已授权的专利请提交《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 |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 |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复印件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另:请附上由第一完成人签字认可的“主要完成人名单”1份。(包括排名、姓名、单位) |
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 |
提交《证书》复印件;另:请附上由第一完成人签字认可的“主要完成人名单”1份。(包括排名、姓名、单位) |
制定的标准 |
提交《标准》复印件 |
注:系统中已录入的成果,请老师们核对,如无误不需重复提交复印件。
(二)基础数据审核
科研秘书审核本单位论文发表情况,科技处分工审核全校论文数据。
表3 科技处相关联系人员
刘双清 |
农学院、动物医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谭 洁 |
食品科技学院、资源环境学院、体育艺术学院 |
曾 桦 |
园艺园林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育学院 |
曾宁波 |
植物保护学院、工学院、理学院 |
周 耀 |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国际学院、东方科技学院(本部职工) |
李 巍 |
商学院、经济学院、外语学院 |
曾朝辉 |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职能处室 |
(三)基础数据核对
1.
2.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时间完成相应工作任务,逾期不受理。
2.科研经费以当年到位经费为准,由多人联合承担的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当年到位经费在5万元以下、社会科学类项目当年到位经费在2万元以下的,其工作量计算给项目负责人),其工作量原则上根据权重分配表分配。如有异议,由项目负责人出具相关分配说明,提请科技处审核后再进行分配。
3.2010-2012年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数据,原则上不再进行任何改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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