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的通知

时间: 2021/12/16   作者:   点击:

2018-2020级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对综合考评工作的要求,我院2020-2021学年综合考评工作正式启动,请各班在班主任指导和组织下,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本班的综合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同学们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能力。

2、基本原则

方向性原则: 引导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德育为先;突出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客观性原则: 科学、全面、规范、实事求是地真实反映学生情况。

公正和可比性原则: 坚持自我测评、班团测评和学院测评相结合的原则,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就测评的过程、结果全公开。

统筹协调原则:在政策允许范畴内,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学院统筹兼顾奖学金、助学金和评优的效能最大化,使更多的同学能获得奖励或资助或荣誉,以学院全体学生为大局,和谐共进。

3、综合测评对象

2018-2020级全体学生。

二、综合考评步骤和要求

1、各班成立一个由班主任、上任班长及团支书、现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普通同学代表(包括男生和女生)等9人组成的班级综合考评评定小组,负责本班综合考评工作

2、各班级每位同学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公法院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补充细则》的规定进行实事求是的自评,并认真填写《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2020-2021学年个人综合考评表

3、班级综合考评评定小组根据同学日常表现,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对班级同学的自评成绩进行实事求是的复查、修正,形成班评成绩,并按班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班级排名

4、在班主任主持下,综合考评评定小组召开本班班会,宣布初评结果,经班长、班主任签字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2020-2021学年个人综合考评表和《2020-2021学年班级成绩和综合考评统计表》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三、纪律要求

学生年度综合测评是十分严肃的工作,请各位同学和各班评定小组都必须认真对待,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对在评定中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奖、资助和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四、其它说明

1、各年级入校时领取的《学生手册》中《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及《公法院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补充细则》为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

2、从其他学院转入公法院一个学期以上及资环院专业分流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及原所在班级班委、原学院学工组签字盖章等材料,先进行自评,再由现在所在班级统一进行班评。

3、综合考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进行考评,未进行综合考评者将不予评定各种形式的奖、助学金。

4、各班综合考评评定小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本班级同学平均成绩的统计工作和综合考评的复查、修正工作以及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欺上瞒下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5、《公法院2020-2021学年班级成绩和综合考评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逾期不交则视为放弃评选。

6、院学工组有权根据各班级学生日常表现情况对综合考评成绩进行具体修正,并有权对各班级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调整。

7、关于此次综合考评工作的有关事宜,院学工组具有最终解释权。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点击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