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 2023/05/18   作者:   点击: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根据《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和《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制订本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二、工作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和院党委纪检委员

成员:各学科负责人,各学科导师代表

职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复试专家小组

学科复试专家小组由5名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导组成,其中一级学科领衔人为组长;秘书1名,由一级学科学位点秘书担任;候考官1名,由学院研究生秘书担任。

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确保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纪委委员,导师代表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

投诉事宜。

三、复试名单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申请资格要求》,本学科按照要求对报考生源基本情况进行逐一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照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合格者择优进入复试。(名单见附表1)。

四、招生指标分配

学院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招生,指标数为16含直博生1人)

五、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

1、复试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或未参

加复试者,不得录取。

2、复试考查的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体检等方面。具体要求按《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执行。在全面考核与审查的基础上,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同等条件下,坚持支教考生优先、硕博连读考生优先、应届硕士生优先、非定向就业考生优先。

六、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复试形式:

根据学院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统一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2、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2)综合素质考核。

满分为5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综合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状况、言谈举止、仪态仪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等。

3)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

满分200分,主要根据学科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包括专业英语、专业理论、实践能力、科研能力以及与本学科有关的一些内容的考核,其中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业绩问询及质疑不少于10分钟。

博士生需提前准备:准备个人科研论文的PDF版本(含外文文献收录证明、中文文献期刊封面、目录页等),以备考核。汇报一个研究计划(含研究的科学问题及内涵,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点)

4)英语听说能力考核。

满分50,着重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读的能力和利用英语获取信息知识的能力,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本项考核在考生与考官之间通过对话进行,考生可就自己的生活、工作、学习等个人信息准备简单介绍。

3、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

518日发放复试通知。

523日全天复试,8:00在十教北306集合。

复试地点:十教北302

七、体检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复试前提交给学院。

八、录取

1、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专家小组要认真研究、综合考核。根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含复试成绩少于180分)不予录取的原则要求,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从复试合格者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对本学院、本学科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及拟录取名单公开。及时公布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工作方案(含细则)、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4. 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复试录取期间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5.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31-84618504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2023517

 

附表1:

序号

姓名

学院

报考专业代码

专业

申请类别

1

蔡湘杰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2

曾锋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3

陈哲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4

段佳丽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5

胡思琪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6

李德先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7

李海涛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8

刘惠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硕博连读

9

刘慧婷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10

腾佳杉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11

伍科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12

向熠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13

徐望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14

姚天香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15

喻明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16

张国祥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17

张毅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18

钟烨林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19

仲光金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20

朱爱孔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申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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