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以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指导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各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2.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确保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
3.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
学院成立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组织本学科(领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全面监督、检查各学科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四、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
①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管理学、农业硕士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如下图所示:
②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单考考生初试成绩划定总分数线为270分。
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总分和单科均须达到在相应学科门类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达到B类地区考生国家线。农业硕士:总分划定为241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总分划定165分,单科(满分=100分)≥39分,单科(满分>100分)≥78分。
2、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表1)
五、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领域、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
六、复试与录取
1、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于4月1日在第十教学楼北306进行复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及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手写签名《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8.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3,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2、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参与复试考生须到校参加笔试和面试。
3、复试相关安排
①笔试环节
公共管理学术型硕士:
考试科目:《管理学原理》
考试时间:4月2日8:00-10:00
考试地点:湖南农业大学第七教学楼新T4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非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本科专业的考生,均需加试《行政史》、《政治学》
时间安排:4月2日10:30-12:30
地点安排:湖南农业大学第七教学楼新T4
农业管理专业型硕士:
考试科目:《公共管理学》(二)
考试时间:4月2日8:00-10:00
考试地点:湖南农业大学第七教学楼北401-404(具体详见考场座位表)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农业概论》、《经济学原理》
时间安排:4月2日10:30-12:30
地点安排:湖南农业大学第七教学楼北401-402
公共管理专业型硕士(MPA):
考试科目:《管理学原理》、《思想政治理论》
考试时间:4月2日8:00-10:00;10:30—12:30
考试地点:湖南农业大学第七教学楼新T3
②面试时间安排
4、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参加复试前必须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5、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
③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④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公共管理学硕复试科目是管理学原理,参考书目是《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七版),周三多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出版;公共管理专硕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参考书目参照教育部考试大纲)和管理学原理(参考书目《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七版),周三多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出版);农业管理专硕复试科目是公共管理学(二),参考书目是《公共行政学》(第四版),张国庆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出版;《公共政策学》(第三版),宁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出版;《农业公共管理》(第二版),李华、李燕凌、朱朝枝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6年出版。
6、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在以上四部分成绩上加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7、录取规则
各招生学科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③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⑤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⑥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⑦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⑧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⑨体检不合格者。
七、调剂复试办法
1.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拟调剂人数
2.调剂申请条件
①符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②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③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以申请调剂,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申请。
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或者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五年或者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已获硕士或者博士学位,有两年或者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办法
根据调剂系统提供的调剂信息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调剂复试的程序及要求
①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根据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填报调剂志愿(无论通过何种形式联系调剂单位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调剂志愿)。
②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③调剂考生复试后,学院将复试及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④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八、体检
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771768541@qq.com)。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进行全面监督。
3.采取多种灵活的可行方式,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
4.复试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要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
5.有关研究生奖助学金、调剂等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九、其他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放弃处理。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
联系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31-84618504
学院督察办公室 0731-84617778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2023年3月29日
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1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复试名单(公示).xlsx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4 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