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以及学校发布的《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湖南农业大学调剂复试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2.坚持“考核方式调整,录取标准不降”的原则,全力以赴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燕凌
副组长:莫华 李晚莲
成 员:陈 弘、符少辉、李立清、熊春林、吴松江、
胡扬名、王 薇
职 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莫华
组员:江虹 徐波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李晚莲
副组长:周芳
组员:肖晗华、杨盛强、周贤君、周丽娟、文雅峰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工作。
(四)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
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候考官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网络设备调试与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
三、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确保硕士研究生质量,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加强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素养、培养潜能、科研潜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查,坚持以人为本选拔人才。
四、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
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管理学、农业硕士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如下图所示: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 | 单科 | |
公共管理(学术学位类) | 341 | 48 | 72 |
专业学位名称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 | 单科 | |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类) | 174 | 43 | 86 |
农业管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类) | 313 | 33 | 50 |
农业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 | 306 | 33 | 50 |
2.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表1)
五、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领域、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
学习 方式 | 学科 代码 | 学科名称 | 计划总数 | 研究方向 | 计划总数 | 其中单列指标 | |||
推免 | 单考 | 士兵 |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1204 | 公共管理 | 50 | 01行政管理 | 44 | 13 | | |
02社会保障 | |||||||||
03公共安全与危机管理 | |||||||||
04公共政策 | |||||||||
06土地资源管理 | 6 | 1 | | | |||||
专业 学位 | 全日制 | 125200 | 公共管理 | 6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6 | | | |
095137 | 农业管理 | 65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65 | | | | ||
非全日制 | 125200 | 公共管理 | 34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4 | | | 1 | |
095137 | 农业管理 | 40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40 | | | 1 |
六、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的要求,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招生面试系统,以腾讯会议备用。
(二)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 学科专业 | 时间 |
3月31日 |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非全日制(30人); 农业管理全日制(33人) | 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8:00; 晚上 19:00-23:00 |
4月1日 |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非全日制、全日制(30人)农业管理全日制(33人) | 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8:00; 晚上 19:00-23:00 |
4月2日 | 公共管理学术型硕士(36人); 农业管理全日制(33人); | 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8:00; 晚上 19:00-23:00 |
4月7日 | 农业管理非全日制(30人) | 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8:00; 晚上 19:00-23:00 |
4月8日 | 农业管理非全日制(22人) | 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8:00; 晚上 19:00-23:00 |
复试地点安排:公共管理学科十教北303;农业管理学科十教北319
(三)缴纳复试费
(1)缴费时间
3月29日08:00—4月20日17:00
(2)收费标准
按参加复试次数缴纳,每参加一次复试缴纳120元。
(3)缴费方式
①微信缴费
②支付宝缴费
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
一志愿复试考生的缴费时间定为3月29日08:00—4月20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调剂考生须在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后、参加调剂复试前完成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过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四)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电子材料,在4月5日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
(1)应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⑥还未毕业但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验证考籍卡(证)、填写承诺书,保证2021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⑦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往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⑤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3)其它情况
①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复试相关表格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http://yjsy.hunau.edu.cn/yjszs/sszs/xgxz_1595/)。
(五)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复试前上传至学校提供的平台。
(六)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主要以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开放性考试,以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学硕复试科目是管理学原理,参考书目是《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五版),周三多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公共管理专硕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参考书目参照教育部考试大纲)和管理学原理(参考书目《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五版),周三多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农业管理专硕复试科目是公共管理学(二),参考书目是《公共行政学》(第四版),张国庆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出版;《公共政策学》(第二版),宁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出版;《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张成福、党秀云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听力、口语各15分,以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互动对话情况进行评价后分别确定成绩。
4.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其中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为60分),以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非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本科专业的考生报考公共管理学术型研究生,需加试《行政史》、《政治学》两门课程,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考试的形式为开放性考试,以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公共管理硕士(MPA)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分,考试的形式为开放性考试,以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七)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15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5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70分,MPA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是60分另外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分)三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八)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分以下);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⑤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⑥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⑦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⑧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⑨体检不合格者。
(九)学院复试紧急保障小组
为保障网络远程复试的顺利进行,学院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紧急联系人两人,肖晗华、杨盛强,联系电话:13787273436、13487591304,负责本组复试过程中突发紧急事件。
七、调剂复试办法
1.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拟调剂人数
类别 | 学习方式 | 学科 代码 | 学科名称 | 拟调剂计划 人数 | 研究方向 | |
专业 学位 | 全日制 | 125200 |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 | 5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非全日制 | 125200 | 公共管理MPA | 27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调剂申请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②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一般不跨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调剂。
调剂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或者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五年或者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已获硕士或者博士学位,有两年或者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办法
根据调剂系统提供的调剂信息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
①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学院根据学科差异以及统考科目的考分高低来评估学生学业水平,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调剂复试的程序及要求
①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根据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填报调剂志愿(无论通过何种形式联系调剂单位的考生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填写调剂志愿)。
②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③调剂考生复试后,学院将复试及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本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公布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采取多种灵活的可行方式,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
5.加大复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对拟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现场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有关研究生奖助学金、调剂等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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