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根据《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和《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制订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2.坚持“考核方式调整,录取标准不降”的原则,全力以赴保障师生
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学校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
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
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实研究生相关培养要
求的潜质。
4.坚持客观评价。
根据学科特点与对研究生的要求,业务课考核成绩应尽可能量化,综
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四个优先。
同等条件下,坚持支教考生优先、脱产应届硕士生优先、硕博连读考
生优先、脱产考生优先。
6.确保安全健康。
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
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
要求,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
三、工作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复试专家小组
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
面考查,确保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
投诉事宜。
四、招生指标分配
学校按一级学科招生,指标数为9人。
五、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
1、复试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或未参
加复试者,不得录取。
2、实行差额复试,本学科按照申请考核制条件对报考生源基本情况进行逐一审核,合格者择优进入复试(名单见博士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六、复试的形式
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七、复试的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2、综合素质考核。
满分为5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综合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状况、言谈举止、仪态仪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等。
3、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
满分为200分,主要根据学科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可进行包括专业英语、专业理论、实验操作、科研能力以及与本学科有关的一些内容的考核,其中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业绩问询及质疑不少于10分钟;同一一级学科(专业)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英语听说能力考核。
满分为50分,着重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读的能力和利用英语获取信息知识的能力,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由各学科、学位点自行组织。
5、体检。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复试前提交给学院。
八、复试具体安排
1、发放复试通知:7月 15日发放复试通知。
2、专业面试
时间:定于7月18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金山休闲度假村会议中心1号会议室
九、录取
1、 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 复试专家小组要认真研究、综合考核。根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含复试成绩少于180分)不予录取的原则要求,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从复试合格者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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