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共管理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与复试工作方案

时间: 2019/05/28   作者:   点击: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根据《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和《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制订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燕凌

副组长:徐合奎、刘峻峰、贺林波

 员:符少辉、李立清、周明星、李晚莲、胡扬名

二、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长:徐合奎

 员:张云英、贺林波、李晚莲、陈运雄

三、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学科复试工作小组由5名以上(含)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导组成,同时配备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四、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按照学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科学选拔的原则,确保博士生生源质量。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素养、培养潜能、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的综合考查。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导师的责任,公开招考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坚持应届硕士优先、脱产考生优先,保证质量的原则。

五、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根据学校划定社科类最低分数线的要求,鉴于公共管理博士点考生较多的实际情况,为更好选拔优质生源,学位点将按照1:3的复试比例划定分数线:英语成绩≥50分,专业成绩单科≥60分,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表1(复试名单根据考生意愿依次替补)。

六、资格审核与复试内容和方式

1、严格审核考生基本条件与学习条件。根据学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中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学科对博士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2019年本学科将主要录取应届硕士生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一线人员,少量指标(30%左右)接受已经进入公务员序列工作并取得较丰富工作经验和优秀业绩的工作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一线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性质以及所在工作岗位的证明,并须持有现所在人事单位批准同意的脱产学习(至少一年以上,含)证明,同时还须与报考导师签订在校全职攻读博士学习承诺书,方可认定其脱产考生资格。报考导师签字认可“脱产考生”资格的考生,如不能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确保在校全职脱产学习者,取消导师次年招生资格。拟录取的应届硕士生需在6月15前将完整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硕士生、非定向就业(脱产)考生,录取的应届硕士生和签订正式脱产学习考生的比例须达到70%左右。

2、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综合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状况、言谈举止、仪态仪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50分。

3、考核考生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主要根据学科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具体包括专业英语、专业理论、科研能力以及其他与本学科有关的知识考核;业务素质考核满分为150分,当场考核、当场评分。

4、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着重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和利用英语获取信息知识的能力,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分别为50分,结合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同时进行。

七、成绩评定及拟录办法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者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2、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为300分。初试总成绩包括初试英语(满分100分),业务课1(满分100分)和业务课2(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包括业务素质考核(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满分50分),英语口语(满分5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50分)。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未达到18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为: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3、填写《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并将排名情况交研究生院招生办。

4、导师拟录原则

为均衡各学科方向的发展,本学科不分二级学科进行录取,拟录取的考生可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经导师与考生协商,并由一级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决定,进行导师与考生的合理调整。导师招生实行指标限额办法:

1)每位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人;

2)担任各学科方向(或称二级学科)带头人且为二级教授的导师,一般不超过2人;

3)在学校分配下达的招生指标内录取考生,未录取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在学校有追加补录取指标时,按综合成绩排名追加补录取考生。

4)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为有效。

八、复试具体安排

1、发放复试通知:5月 28日发放复试通知。

2、考生报到、体检及学院资格审核5 月30 日8:00—17:30    

考生体检在2019年5月30日进行,地点在学校医院(需提供近期免冠寸照1张)。考生除在学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外,还须到学院进行考生基本条件与学习条件审核,并与报考导师、学院签订《攻读博士学习承诺书》。

3、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与专业面试同时进行。

4、专业面试

时间:定于5月31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十教北302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