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报告与政策建议之一

时间: 2017/10/25   作者:   点击:

建议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进行重大改革

20133月,“黄浦江浮猪”事件一度成为国内外舆论广泛关注的公共事件,引发人们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政策及执行效果的高度重视。李燕凌教授课题组经过长达三个月的实地调研发现,现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操作性障碍较多,无法从根本上扼制住病死猪流入餐桌、污染环境,建议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进行重大改革。

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有政策难落实

20117月,国家出台了加大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持力度的政策(国办发明电〔201126号),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补助的资金比例分别为40%50%60%。课题组在浙江、上海、广东、湖南、湖北、江西、四川、贵州等8省(市)调查发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难以落实,养猪户至今尚未得到此项补助款,销售或随意抛弃病死猪的现象有禁不止。

1.病死猪数量多,地方财政配套困难,补助资金缺口大。从我国生猪生产情况看,2012年中国生猪出栏量69628万头,各种原因死亡1亿头左右属正常范围,这个数量相当于美国全年生猪出栏总量。调查发现,地方政府承担补助配套经费包袱重,无法兑现补助政策,多选择瞒报、少报病死猪数量,部分县甚至要求养猪户自行承担部分资金。

2.补助标准低程序繁,养猪户选择放弃补贴、随意抛弃病死猪。抽样调查发现,不同规模养猪户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每头平均成本达100-120元,每头80元补助“入不敷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核发补助经费,须经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登记、现场抄录、摄影或照相、拍摄资料编号等复杂程序。由于经费紧、人手少,几乎没有办法及时接报和赶赴现场勘查。

3.补助范围不合理,各方都缺乏执行政策的积极性。散养户占我国生猪养殖户四成以上,但没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规模化养猪场顾虑销售受影响,不愿公布或上报病死猪真实数据。大量分散养猪的行政村,没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经费补助,缺乏建设集中处理设施的动力。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有必要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原本捉襟见肘的监管经费更显“雪上加霜”。抽样调查发现,生猪调出大县,每接报、勘查、确认一头病死猪的平均行政成本约为3550元,非生猪调出大县的行政成本更高。

4.事后补贴的方法不科学,容易产生“设租”“寻租”。2012年开始实行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暴露出某些“设租”“寻租”端倪。调查中发现,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报时间不同、勘查速度不同、确认方法不同,甚至有养猪户反映,接报工作人员与养猪户的亲疏关系不一样,都可能导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补助与无补助、多补助与少补助的显著差异。

二、改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重在增强可操作性

从长远看,只有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外部性内部化,才是扼制养猪户销售或随意抛弃病死猪行为,并从源头上守住猪肉食品安全关、切实加强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建设的最优途径。建议改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方法和范围,将事后补贴改为事前补助,补助政策惠及散养户和规模化养殖场,增加基层工作经费、行政村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经费的财政投入,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拨付。

1.按养殖数量核定事前补助基数。将现行政策中以事后勘查确定病死猪头数进行补贴的方法,改为按养殖户生猪出栏调出数乘以平均死亡率核定的基数,实行无害化处理事前补助。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当年生猪出栏调出数核减或核增次年补助基数。事前补助数据容易获取,程序简洁透明,无须进行繁琐的申报勘查,既可防止行政不作为,又可简化审批手续,杜绝“设租”“寻租”行为。

2.扩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将补助政策惠及全部散养户和规模化养殖场,有利于扫除散养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死角”、堵塞处理“漏洞”。根据养殖规模,补助行政村分散养殖户病死猪集中处理设施专项建设经费,有利于散养户集中处理病死猪,降低处理成本。

3.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实施新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必须加强监督、严格执法。按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一定比例,在财政预算中增列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专项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基层机构监督执法作用,对未经无害化处理而将病死猪抛入江河水体或野外的行为,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视情禁止或严格限制其从事生猪养殖业的资格。

4.中央财政全额补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法律规定国家支持建设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央财政适度提高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全额负担相关补助资金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且有利于确保不出现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利于确保不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附:项目与首席专家简介

本报告与建议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突发性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演化机理及应急公共政策研究》(编号:11&ZD171)的阶段性成果。李燕凌教授是本项目的首席专家(主持人),湖南农业大学教授(专业技术二级)、博士生导师、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院长,联系电话:0731-84635275H)、84673556O),13187070868

 

 

 

报: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教育部(社科司)、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领导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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