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陈运雄教授担任学生申诉处理工作小组首席委员
发布时间:2015-12-25 作者:admin
2015年4月,湖南一高校学生不服学校开除其学籍的处分决定向湖南省教育厅提出申诉。湖南省教育厅依法受理后,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成立申诉处理工作小组依法处理。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分别选定中南大学法学院黄先雄副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胡肖华教授作为申诉处理工作小组委员,并共同选定我校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陈运雄教授作为申诉处理工作小组首席委员。陈运雄教授与另外两位委员一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撤销被申诉人关于给予申诉人开除学籍的决定的处理意见,得到了省教育厅的采纳。随后,陈教授又应被申诉人党政领导的请求,就本案的后续工作如何处理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指导,得到了申诉人、被申诉人以及湖南省教育厅的好评。这也是我校MPA导师走出校园,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的一次成功的实践。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陈运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