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青年学习典型报告会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 2020/03/09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学生会: 

  为了深入挖掘校内大学生先进典型,展现农大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校学生会决定面向全校选拔湖南农业大学青年学习典型报告会候选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具有湖南农业大学学籍的在校大学生 二、推选条件: 在专业学习、创业实践、科技创新、道德品行、社会实践、自立奋进、特长技能七个方面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其事迹令人感动,示范效应显著,身边同学高度认可。能够正确引领青年大学生,并要求报告会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善于创造,勤于学习,甘于奉献;

3、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4、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 

5、具有拼搏精神和创新能力;

6、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富有激情,敢于创业,志存高远。

 三、推选类别: 在以下七个方面中的某一方面有突出业绩,并在校内外形成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个人或团队,即可向学校推荐:

 1、专业学习类。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或拔尖的学习成绩。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参与此类推选: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创业实践类。具有创业头脑、独特的创业想法,付诸实践且取得突出的创业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与此类推选: 

 (1)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创业实践比赛(如:“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个人或团队(二等奖或银奖以上)。 

(2)具有良好的创意或产品,已注册成立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运行情况稳定,且申请者在公司中任法人代表(须附公司所有人等信息证明)。 

(3)在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领域有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含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发明等),应用于实践并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3、科技创新类。热爱科技创新,具有突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与此类推选: 

 (1)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且取得优异成绩(二等奖或银奖以上)的个人或团队。 

 (2)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在省级及省级以上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有作品获得国家专利。 

 4、道德品行类。主要指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志愿奉献、敬老爱亲这六类道德实践中的优秀典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与此类推选: 

 (1)全国或省级道德模范。。 

 (2)道德品行事迹被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电视媒体或网络媒体报道(如湖南都市频道、优酷网等权威媒体)。 

 5、特长技能类。有突出特长或特有技能。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参与此类推选: 在乐器、演讲、书法、绘画、体育等方面有特长,并在其特长领域表现突出,在国家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银奖或二等奖以上),在校内外形成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个人或团队。 

 6、社会实践类。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具有出色的个人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与此类推选: 

(1)为省级及以上学生组织中的骨干人员。 (2)获得国家、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7、自立奋进类。不屈服于苦难,积极求学奋进,有着乐观向上、勇于拼搏、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与此类推选: 

 (1)报名者通过个人努力克服生活中超乎常人的困难,坚持刻苦学习且学习成绩较为优秀。 

(2)荣获省级以上“自强之星”,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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